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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级会计职称《初级会计实务》预习:成本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10/17 10:46:28 字体: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教材,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八章 成本核算

知识点:成本核算

一、成本核算对象

(一)成本核算对象的概念

成本核算对象,是指确定归集和分配生产费用的具体对象,即生产费用承担的客体。

(二)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

一般情况下,对工业企业而言:

1.大批大量单步骤生产产品或管理上不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以产品品种为成本核算对象;

2.小批单件生产的产品,以每批或每件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

3.多步骤连续加工的产品且管理上要求提供有关生产步骤成本信息的,以每种产品及各生产步骤为成本核算对象;

4.产品规格繁多的,可将产品结构、耗用原材料和工艺过程基本相同的各种产品,适当合并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二、成本项目

设置:

1.直接材料。

2.燃料及动力。

3.直接人工。

4.制造费用。如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车间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折旧费、租赁费、机物料消耗、水电费、办公费以及停工损失、信息系统维护费等。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预习第八章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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