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初级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5.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5/07 18:58:32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的无纸化模拟考试系统移动试题班课程。另外,正保会计网校特地整理了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

  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

  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

  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

  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前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是投资后的: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不做会计处理。

  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投资前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投资后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