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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短期借款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10/27 09:38:30 字体: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启动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定义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款项,是企业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来核算借款的发生和偿还情况,贷方余额反应的是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金额。

  2.账务处理程序

  取得短期借款时,银行存款增加了,负债也增加了,所以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

  到期偿还本金时,用银行存款来还债了,即银行存款减少,负债也减少了,所以应借记“短期借款”,贷记“银行存款”。

  3.关于利息偿还的账务处理

  企业借款金额较大,利息金额也较大的,一般按期支付利息,如一季度一次,此时就要采用预提方式进行利息的核算。因为短期借款利息属于筹资费用,所以应在发生的当时记入当期的财务费用,即预提利息时,应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待实际支付时再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企业如果是按月支付利息,或者是待借款期限到时再连同本金一起归还利息的,即金额不大、不采用预提方式做账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的损益,借记“财务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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