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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初级会计实务》: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11/05 18:01:43 字体: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结束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前做好下一年备考准备,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启动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网上辅导招生工作查看招生方案>>另外,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投资性房地产概述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注意: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建筑物不是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计划出租但尚未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此类。对于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土地使用权再转租给其他单位的,不能确定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的闲置土地,不属于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也就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3)已出租的建筑物

  一般应自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期开始日起,经营租出的建筑物才属于已出租的建筑物。通常情况下,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

  ★2.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

  (1)自用房地产;

  (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在实务中,存在某项房地产部分自用或作为存货出售、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情形。如投资性房地产不同用途的部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应当分别确认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存货)和投资性房地产。

  某项房地产,部分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部分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部分,不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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