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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职称知识点《经济法基础》: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25 18:27:00 字体: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应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以下11项: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二、税率,个人所得税按所得性质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部分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注:本表所列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减除有关费用后的所得额。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0元的部分 不超过1425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10 750
3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20 3750
4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30 9750
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35 14750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税法规定减征规定,可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三、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所得。

  四、减税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五、征管方式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管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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