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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的订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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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主体 |
劳动者 |
年满16周岁(文艺、体育、特种工艺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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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 |
无执照亦无委托书不得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扣押证件和收取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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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关系 |
“用工之日”(不论是否签订合同及何时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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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形式 |
书面(例外:非全日制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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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时间 |
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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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的后果 |
一个月内如是劳动者原因:“终止关系”“支付报酬”“无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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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个月不满一年则单位违规:“支付双倍工资”“补签合同”,此情形下劳动者不签可终止关系并要求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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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一年则单位严重违规:“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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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新增) |
可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无补偿、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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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
生效 |
协商一致、签字盖章、依法订立即生效(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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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
前提 |
已经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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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情形 |
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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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 |
自始无效;(劳动者付出劳动可要求报酬,造成损失可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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