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无过失性辞退应给予额外1个月工资“或”提前三十日通知,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的应以劳动者上月工资标准确定,而“非平均工资”。
(2)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①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意1:在试用期间劳动者不想干了须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想用了,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2:除试用期外,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劳动者过错在先。
注意3:上述情形无需支付补偿。
(3)“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注意:经济性裁员,必须为经济原因,且满足法定条件,并给与经济补偿。
优先留用人员:(照顾)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③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优先聘用人员:用人单位裁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工,应当通知被裁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人员。
特别注意:上述合同解除的内容,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依据理由及执行程序上都必须合法。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