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服务业
子目:代理业,旅店业,餐饮业,旅游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
1,代理业:
(1)服务性单位将委托方预付的餐费转付给餐饮企业,并向委托方和餐饮企业收取服务费
(2)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缴纳营业税
2,旅游业:
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索道,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取得的收入,服务业——旅游业(旅游景区内提供的运输)
3,租赁业:
(1)转租行为(二房东)
(2)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按照约定取得收入和分红收入视为租金收入
(3)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
(4)出租文化场所
(5)以租赁方式为体育比赛提供场所
(6)土地租赁
动产租赁 征收增值税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已进入冲刺阶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初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分享了2016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