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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正当时,大家复习进度怎样呢?对于某些知识点、练习题,你是不是有些疑惑?为帮助更多初级职称学员高效备考,网校特从“答疑板”中提取学员普遍关注的知识点和大家分享,祝大家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问: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其中有一条,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按上面的理解,如果在建工程是厂房这种非应税项目,计入的自产商品也应按售价才是,为何您说是按成本计入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4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在上述8种情况的视同销售下,有2种不需要确认收入:
(1)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要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按成本结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2)对外捐赠,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除以上2种情况外,其他的6种情况都应按售价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如果在建工程是厂房这种非应税项目,计入的库存商品应该是按照成本来结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账面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17%)
它是自产自用了,所以应该按照成本来计价,而不是售价。
通过上面的讲述,你清楚“关于自产商品用于在建工程 ”了吗?考试可能会考的重难点,网校初级职称老师都在课堂进行了详细讲解,希望大家珍惜时间好好复习!初级会计职称免费试听>>。更多疑问,请大家及时向答疑板提问,各个击破疑难点,自信赴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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