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蒙奇奇 2018/09/29 15:56:44 字体:

2019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11月份,你开始学习了吗?国庆假期也不能懈怠哦!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提高学习效率,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特地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的重要知识点,快来学习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内容吧!

时间1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保管期限起算时间 

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2.保管期限分类 

(1)永久 

(2)定期(10年、30年) 

3.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档案名称备注内容
永久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③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④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口诀:
档案保销鉴
年报永不灭
10年①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②银行对账单
③纳税申报表
④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口诀:
银行对账税申报
月季半年财报告
5年①固定资产卡片
②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
口诀:
固卡存根登记簿五

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鉴定 

会计档案鉴定工作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 

2.签署意见 

(1)在哪签?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 

(2)谁来签? 

三个负责人+两个经办人 

1

3.监销

2

4.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1)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2)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3)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加入正保会计网校学习团队,报名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辅导班,可以get更多核心考点总结和精选练习题哦,还等什么?马上学习>>

初级职称微信公众号

45_500x500

正保会计网校APP

46_500x500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