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纳税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吃瓜少女 2019/01/02 11:24:17 字体:

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的通过人数68万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的报名人数为403.6万人,2018年的初级会计考试的通过率为16.85%,看到这组数据,小伙伴们是不是感觉心凉了一截,不要担心,每天按部就班的看书做题,我相信你们一定是初级考场上最靓的崽,你们也一定会成为众多分子中的一员,新的一年不要丧,越努力,越幸运!

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们给大家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的纳税人相关知识点,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纳税人

1. 纳税义务人(大白话阐述):在中国境内干了应该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事儿的单位和个人。

【提示1】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提示2】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3. 采用承包、承租、经营方式下,区分以下两种情况界定纳税人:

(1)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出租人、被人(以下统称发包人)为纳税人:①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②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承租人、人(统称承包人)为纳税人。

初级会计职称的考生们,如果还没有着手学习初级,可要抓紧时间啦,正保会计网校2019年冲刺串讲班提前预售,老师串讲画重点,更有0元试学申请,快快点击体验吧》

初级会计职称冲刺串讲班

冲刺串讲班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