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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知识点比较杂比较碎,考前突击是无法备考的,所以考生要在平时坚持学习,时常复习时常回顾并进行总结。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行为 ”的相关内容,快来学习吧!
法律行为
1. 概念: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2. 分类:
标准 | 分类 |
是否符合法律规范 (行为的法律性质) |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
表现形式 | 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
是否通过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行为(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 |
主体意思表示形式 | 单方行为(遗嘱、行政命令)与多方行为 (合同行为) |
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状态 |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
温馨小提示:复习教材是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材料,正保会计网校财会书店为大家准备了初级会计复习教材,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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