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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销售不动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吃瓜少女 2019/02/13 17:12:01 字体: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科目的知识点比较杂比较碎,考前突击是无法备考的,所以考生要在平时坚持学习,时常复习时常回顾并进行总结。正保会计网校教学老师为大家总结了《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销售不动产”的相关内容,快来学习吧!

初级会计职称54

销售不动产

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提示1】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提示2】建筑物,包括住宅、商业营业用房、办公楼等可供居住、工作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建造物。

【提示3】构筑物,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造物。

【提示4】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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