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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会计考试的通过人数68万人,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的报名人数为403.6万人,2018年的初级会计考试的通过率为16.85%,看到这组数据,小伙伴们是不是感觉心凉了一截,不要担心,每天按部就班的看书做题,我相信你们一定是初级考场上最靓的崽,你们也一定会成为众多分子中的一员,新的一年不要丧,越努力,越幸运!
正保会计网校的老师们给大家整理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经济法基础》的背书的相关知识点,让我们一起学习吧。
背书
(一)背书的概念: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二)背书的种类:
转让背书 | 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 | |
非转让背书 (授予权利为目的) | 委托收款背书 | 委托收款背书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票据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票据权利 |
质押背书 | 是以担保债务而在票据上设定质权为目的的背书。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票据权利 |
【知识点链接】
1. 背书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2. 被背书人:是指被记名受让票据或接受票据转让的人。背书后,被背书人成为票据新的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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