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年会计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吃瓜少女 2019/09/02 20:05:38 字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每天向前迈进一步,就会距离成功更进一步,每天学习一个知识点,你就距离拿到初级职业资格证又进一步啦!下面是《经济法基础》劳务派遣相关知识点,赶快学习一下吧。

1. 工伤医疗待遇。

(1)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①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②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

③时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

④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转为享受伤残待遇;

⑤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其他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康复性治疗费。

【注意】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2. 辅助器具装配费。

3. 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生活护理费。

【注意】评定伤残等级前由用人单位支付,评定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支付。

(3)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伤残津贴
1~4级工伤保险支付
5、6级用人单位支付
7~10级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工亡待遇。

前提条件:职工“因工”死亡和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原因导致死亡。

①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资;

②供养亲属抚恤金;

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如果你适合报考初级会计,如果你也想报考初级会计,那么抓紧时间备考吧!2020年初级会计新课已经开通,想要报考2020年初级会计的考生可以着手开始备考啦,早备考早直达,超值精品班高效取证班双证上岗班私教直播班总有一款适合你,了解一下?!>>

正保会计网校为了方便大家学习,特整理了学习资料大礼包,满满的备考资料,全是干货,点击领取>>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