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20初级实务答疑周刊第39期——约当产量比例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吃瓜少女 2020/08/06 16:31:40 字体:

很多小伙伴不会约当产量比例法,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学习一下约当产量比例法的计算。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约当产量比例法的有关概念。

  约当产量比例法的特点: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即约当产量,全部成本按完工产品产量与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

  约当产量比例法的适用范围:产品数量较多,变化较大,且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和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的比重相差不大。

  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约当产量比例法的计算公式。

  在产品约当产量=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例】某公司A产品单位工时定额500小时,经两道工序制作,各工序单位工时定额为:第一道工序200小时,第二道工序300小时,为简化核算,假定各工序内在产品完工程度平均为50%,则在产品完工程度计算结果如下:

  第一道工序完工程度:200×50%÷500×100%=20%;

  第二道工序完工程度:(200+300×50%)÷500×100%=70%

  【例】某公司的A产品本月完工470台,在产品100台,平均完工程度为30%。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在产品约当产量。

  在产品约当产量=100×30%=30(台)

  单位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生产成本)÷(完工产品产量+在产品约当产量)

  【例】某公司的A产品本月完工470台,在产品100台,平均完工程度为30%,发生生产成本合计为800 000元。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计算A产品的单位成本。

  在产品约当产量=100×30%=30(台)

  单位成本=800 000÷(470+30)=1 600(元/台)

  完工产品成本=完工产品产量×单位成本

  在产品成本=在产品约当产量×单位成本

  【例】某公司的A产品本月完工470台,在产品100台,平均完工程度为30%,发生生产成本合计为800 000元,分配结果如下:
  在产品约当产量=100×30%=30(台)

  单位成本=800 000÷(470+30)=1 600(元/台)

  完工产品成本=470×1 600=752 000(元)

  在产品成本=100×30%×1 600=48 000(元)

  了解完基本计算公式,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在有关约当产量比例法的题目中,大家经常弄不清楚的两个题目条件。

  一、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性投入。

  在很多加工生产中,材料是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性投入的。这时,在产品无论完工程度如何,都应和完工产品负担同样材料成本。材料费用应按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实际数量比例进行分配,不必计算约当产量。

  【例】某公司的A产品本月完工470台,在产品100台,平均完工程度为30%。材料在开始生产时一次投入,A产品本月月初在产品和本月耗用直接材料成本共计5 700 000元。

  由于材料在开始生产时一次投入,因此,应按完工产品和在产品的实际数量比例进行分配,不必计算约当产量。

  直接材料成本的分配:

  完工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5 700 000÷(470+100)×470=4 700 000(元)

  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5 700 000÷(470+100)×100=1 000 000(元)

  二、材料随着生产过程陆续投入。

  如果材料是随着生产过程陆续投入的,则应按照各工序投入的材料成本在全部材料成本中所占的比例计算在产品的约当产量。

  【例】某公司的A产品本月完工470台,在产品100台,平均完工程度为30%。材料随着生产过程陆续投入,A产品本月月初在产品和本月耗用直接材料成本共计5 700 000元。

  直接材料成本的分配:

  完工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5 700 000÷(470+100×30%)×470=5 358 000(元)

  在产品应负担的直接材料成本=5 700 000÷(470+100×30%)×100×30%=342 000(元)

  现在大家了解约当产量比例法了吗?我们下期再见!

       正保会计网校针对不同人群,特开设了点题密训班超值精品班高效实验班无忧直达班,选对老师,选对班次,备考事半功倍,点击了解初级会计更多课程>>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