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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滞纳金如何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01/04 19:38:16  字体:
房产税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 滞纳金计算起始日期一般为房产税应纳税款的缴纳截止日期,即每年的5月31日。
2.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欠税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各地税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一般为每天千分之五(0.5%)。
3. 滞纳金的计算截止日期一般为纳税人补缴欠税之日止。

例如,某地房产税应纳税款为10000元,纳税截止日期为5月31日,但纳税人未在该日期前缴纳税款,而是在6月30日补缴了税款,则滞纳金的计算起始日期为6月1日,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10000元×0.5%×30天=150元。因此,纳税人需要在补缴税款的基础上再额外支付150元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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