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来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各项所得减去各项扣除后的金额。
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累进税率制度,即应纳税所得额越高,税率越高。具体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元;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元;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元;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元;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元;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元。
例如,某个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则其个人所得税应为: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36,000元×3% = 1,080元;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144,000元-36,000元)×10% + 2,520元 = 11,520元;
- 超过144,000元至200,000元的部分:(200,000元-144,000元)×20% + 16,920元 = 24,920元。
所以,该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应为1,080元+11,520元+24,920元=37,5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