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中的“其他”包括以下内容:
1. 对外投资者的股息、红利所得;
2. 企业捐赠公益事业所得的税前扣除;
3. 对企业技术创新所得的税前扣除;
4. 对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所得的税前扣除;
5. 对企业环保投入所得的税前扣除;
6. 对企业节能减排所得的税前扣除;
7. 对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的税前扣除;
8. 对企业文化事业投入所得的税前扣除;
9. 对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的税前扣除;
10. 对企业创业投资所得的税前扣除;
11. 对企业新建、扩建、改建所得的税前扣除;
12. 对企业转制、重组、注销所得的税前扣除;
13. 对企业承包工程所得的税前扣除;
14. 对企业出口退税所得的税前扣除;
15. 对企业出售固定资产所得的税前扣除;
16. 对企业出售股权所得的税前扣除;
17. 对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所得的税前扣除;
18. 对企业取得知识产权所得的税前扣除;
19. 对企业取得金融衍生品所得的税前扣除;
20. 对企业取得其他非经常性收入所得的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