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请人提出劳动仲裁开庭申请时,需要陈述以下内容:
1.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
2.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情况,包括争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原因等。
3. 申请人的诉求,即申请人希望仲裁机构作出什么样的裁决,例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补偿金、经济补偿等。
4.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证人证言等。
5. 申请人的理由和依据,即申请人认为自己的诉求应该得到支持的法律条款、规定、案例等。
6.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反驳意见,即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可能提出的反驳意见进行回应。
在陈述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注意语言清晰、条理分明,以便仲裁委员会能够准确理解申请人的诉求和理由。同时,申请人还应该尊重仲裁委员会的权威性,不得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干扰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