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多不多?继续教育的形式又有哪些呢?我们可以从财政部2018年5月19日发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找到答案。
(一)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继续教育的形式
1、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2、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4、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温馨提示:各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通知会在各地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网站、当地人社局官网等考试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发布,请大家及时关注消息通知。此外,正保会计网校-初级职称栏目也会持续为大家发布相关信息,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还有问题不明白?点击下方图片进入《初级会计职称百问百答》专题,汇集老师经验,收集全网信息,全方位无死角回答您的各种问题。有疑问,点进来就对啦。
下一篇:考完初级会计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么?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