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回收销毁。建议考生考后密切关注领取通知,及时领取证书。正保会计网校也会及时为大家整理各地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证书领取信息,2019年初级会计师证书领取时间暂未公布,以下是山东潍坊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临朐县、昌乐县、青州市、诸城市、寿光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2018年初级会计合格证领取相关信息,供参考。
一、 办理方式
1、 证书按照合格人员名单中的"办理点"办理,不得跨区域办理。
2、 同一单位有两人(含两人)以上通过本次考试的,由单位组织人事科或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二、 时间安排
1、 考生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05日(工作日时间内)。
2、 办证单位递交材料时间:2018年11月06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时间内)。
3、 领取证书时间:2018年11月23日至12月3日(工作日时间内)。
三、 办证材料
1、 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1)考生身份证原件。
(2)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一份(自愿递交,不需要可以不用提供)。填写表格时,一定注意要用黑色中性笔手工填写(禁止打印),在照片粘贴处粘贴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或是相近的)。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并盖章。
2、 办证单位需递交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递交的所有办证材料。
3、 县市区人社局(劳动人事局、政治工作部)办证人员需递交的材料:
(1)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办理人身份证。
(2)考生递交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四、 注意事项
(一)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提醒,及时领取证书。
(二)为便于查找证书,请将办证序号(见合格人员名单第一列)提供给工作人员。
(三)领取证书时,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即可。由于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领取证书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