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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海南省关于2021初级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的通知已公布,务必于2021年6月28日至7月23日期间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查,未按本通知规定的审核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审核,考试成绩无效。详细内容如下: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报名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考生: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精神,现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后报名资格审核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审核对象: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两个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考试成绩分别为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
二、符合资格审核的考生,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海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的报考条件后,务必于2021年6月28日至7月23日期间,携考试报名系统打印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初级资格考试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盖章或提交学生证原件及电子扫描件),公章必须与报名表上填写的单位一致;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电子扫描件,前往报名资格审核点进行现场审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点详见附件)。
三、“考生信息表”中,“报名点名称”选择省会计学会的考生,请到省会计学会进行资格审核;选择各市县财政局的考生,请到相应的市县财政局进行资格审核。两个科目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未按本通知规定的审核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的,视同自愿放弃资格审核,考试成绩无效。
四、申请报名资格审核人员需对本人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格审核中发现伪造学历、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违反相关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
五、需补打印“考生信息表”的考生,请登录网站:打印初级资格“考生信息表”。资格审核截止日,网站同时关闭。
六、各报名资格审核点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考办关于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考生考试报名和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证件号、性别、出生年月、照片等)复核工作。
七、各报名资格审核点现场资格审查确认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信息有误的,请将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省财政厅咨询电话:0898-68531762、0898-68580821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6月1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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