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湖南湘潭公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时间!

来源: 湘潭市财政局 编辑:乐乐 2021/02/03 10:33:21 字体:

湖南湘潭市财政局会计之窗公布《关于申领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的通知,2021年1月26日起开放网上申领证书入口。领证人员必须于1月26日以后,先在网上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方可领证。通知详情如下:


关于申领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的公告

特别提醒:

1、2020年度初、中级证书还未送达湖南省

2、1月26日起,领证人员可登录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专栏,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先提交网上申请,再耐心等待。

3、湘潭市收到省厅下发的证书后,会发文通知大家来现场领证,请关注湘潭市财政局官网。

4、全文转发湖南省会计管理专栏通知:

2020年度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预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近期运抵我省。现将申领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此次领证人员系参加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且信息无误的人员。部分人员因报考信息填报错误,证书暂未印制(这部分人员暂时无法登录领证系统)。

2018、2019年考试成绩合格但延迟至2020年参加资格审查并通过的人员,领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月26日起开放网上申领证书入口。

三、领证流程

采取“先网上申请、后领取证书”流程。领证人员必须于1月26日以后,先在网上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方可领证。

(一)网上申请

领证人员登录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专栏(),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资格级别和验证码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领证方式后,保存提交。

(二)领取证书

1.EMS邮寄方式。鉴于当前全国多地发生新冠肺炎局部聚集性疫情,甚至在同一省份或城市出现多个源头导致的多条传播链,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直接接触,建议广大领证人员尽量采取EMS邮寄方式取得证书。

如领证人员选择由EMS方式邮寄证书,系统将跳转到EMS邮寄系统,领证人员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并支付邮资后﹝每证每单20元,由邮政公司收取,咨询热线:18774080782(章经理)﹞。邮政公司在确认信息无误后,通过EMS将证书送达指定地点和收件人。

2.现场领取方式。领证人员提交网上申请后,携带身份证原件,按考试所在地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规定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地点见各市州财政局网站公告。

领证人员到现场领取证书的,应服从管理部门的指引,采取必要的自我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人员集聚。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书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理人代他人领取证书,必须同时携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各市州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咨询电话

序号市州咨询电话
1长沙市财政局会计处长沙会计网

0731-88665202
2株洲市财政局会计科0731-28680848
3湘潭市财政局会计科0731-58276050
4衡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734-8867601
5邵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739-5393295
6岳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730-8850163
7常德市财政局会计科0736-7226785
8张家界市财政局会计科0744-8389017
9益阳市财政局会计科0737-6204005
10永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746-8369827
11郴州市财政局会计科0735-2371007
12娄底市财政局会计科0738-8313742
13怀化市财政局会计科0745-2717125
1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会计科0743-8518018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推荐:

2020初级会计考试各地合格证书领取时间

考完初级心里空落落,有些迷茫,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打怪升级不停歇,考完初级考中级注会&税务师!初级在考察内容方面是会计行业的基础,想要转战其他证书的考生,抓紧点击下方查看详情哦!

初级转战中级>   初级转战注会>  初级转战税务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