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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证的通知
现将办理2016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范围:
在遂宁报名,参加2016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受理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20日止(不含节假日),过期不予集中办理,责任自负。请考试合格的考生相互转告。
三、办证地点
凡是在遂宁市报名参加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到遂宁市财政局会计科102办公室(遂宁市燕山街86号,联系电话:0825-2311647)办理。
四、所需资料
本人同底版近期两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底色不限)。
五、领证事宜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印制,印制完成后再通知各市(州)前去领取空白证书,且各市(州)领回空白证书后,将贴好考生照片的证书和登记表一同送往省厅盖章后方能领取。由于全省合格人数较多,逐一打印各市(州)的合格证书需要较长时间,请考生提交资料后,勿反复电话催促或询问,证书发放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公布在遂宁市财政局网站,请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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