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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逾期未复核的考生进行补复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的文件通知,现决定对通过2017年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但逾期未交表格的考生再次开展资格复核工作,请收到通知的考生在9月30日前到市会计考试中心(香洲区紫荆路30号5楼)递交相关资料。
复核资料包括:
(一)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咨询热线0756-2529392。
珠海市会计考办
2017年9月1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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