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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葫芦岛市2017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的通知
2017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将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2018年1月29日至3月31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30,节假日休息)。
二、发放地点
葫芦岛新区劳动大厦主楼8楼804房间
三、证书发放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本人持(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准考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尚未获得高等学历证书的在校生,还应持有高中毕业证、学生证及复印件。
(二)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红蓝底不限) 一寸1张。
(三)本人因故不能领取资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上述材料代为领取。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科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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