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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度统考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开始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初级任职资格证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
一、发证日期:
2018年3月5日-2018年3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二、发证地点
石家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楼西侧(槐安西路48号)。
三、需携带证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任职资格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确需代领的,除携带上述考生证件外,还需携带代领人的身份证)。
四、其它注意事项
1、领取证书时请考生提前从下方附件中下载《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并认真填写完毕,帖上本人照片(1寸或小2寸),凭填写的《登记表》领取证书,此表要妥善保管,领证后请及时将《登记表》放入本人档案。
2、考生在填写《登记表》时请用钢笔或碳素笔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3、证书发放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4、领取证书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致电0311-89630088咨询。
5、请广大考生继续关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或关注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众微信号,及时了解最新消息。
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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