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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会计之星发布关于疫情期间会计相关工作的安排通知,暂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办和发放工作,以下为详情:
致全省会计工作者的一封信
各市、县(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及全省会计工作者:
新春之际,首先向大家致以节日问候,祝大家新春快乐,安康和顺!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一盘棋,集合各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上下同心、众志成城,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我省正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指挥下,群策群力、千方百计、严密布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此,我们向全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和会计工作者发出倡议,坚定信心、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立足岗位、担当作为、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主动配合、积极支持,同心协力构筑起群防群治的人民防线。我们坚信,万众一心,没有翻不过的山;心手相牵,没有跨不过的坎。今天,我们掌握了更先进的医疗技术、形成了更成熟的应急机制、积累了更丰富的防控经验,完全有能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更好地服务会计人员,现将部分会计管理工作安排温馨提示如下,请大家理解配合。
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
1、暂缓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补办和发放工作,暂缓高级(含正高级)评审通过人员资格证书的发放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暂缓高级(含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
3、暂缓公布我省2020年度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二、关于会计中介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及变更备案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可在“会计之星”网站()中的“事务所/评估专栏”查询。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业务的办理,申请人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及“山西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证书通过邮寄方式进行。
3、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备案等业务的办理,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及地址变更实行全过程网上办理,其他变更事项纸质材料及证书采取邮寄方式进行。
4、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材料可在“会计之星”网站中的“事务所/评估专栏”查询。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业务的办理,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
5、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业务办理,建议各市会计管理机构结合各地实际,进行全流程网办或网办与邮寄结合方式进行。
6、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报备工作待财政部明确时间后另行通知。
三、关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
推迟2020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待财政部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关于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工作
暂缓发布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编报软件,我省具体工作要求待财政部确定发布时间后另行通知。通知发布前,请各市县会计管理部门做好人员安排、数据整理等基础性工作。
五、关于公益课程
疫情期间,省财政厅积极联系四家线上教育机构,用自己的专业力量为会计从业人员提供部分免费课程,具体内容将于近期在会计之星网站公布。
联系电话:0351-4043123
电子邮箱: cztkjc@126.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邮政编码:030002
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0年2月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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