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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2021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等相关安排确定,其中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4日,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5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以下为该通知详情: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南通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8号)和江苏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53号)要求,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21年5月举行。现将南通考区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高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
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二、报名流程和时间
(一)报名时间
我市2021年会计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4日,逾期不再受理。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选择对应的考试等级、报名地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登录“江苏会计考试”,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进行实名认证;
3.信息填报并上传照片。该照片将作为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照片原图,不能修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2020年申请延期的初级资格报考人员,直接进入准考证打印环节。中途如有信息变动,请及时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
(三)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1.信息采集。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提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经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报考人员可直接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2.网上报名。
(1)登陆“江苏会计考试”,先阅读操作手册和报名所在地报名文件。
(2)凭手机号和信息采集注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操作提示选择对应的报考地区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将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报考人员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并补充完善。
(3)根据要求上传照片(照片要求同初级)。
(4)打印“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由本人签名。
3.上传审核资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报考人员);对于国(境)外学历学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号文执行。
(3)工作属地证明材料(如单位证明、社保证明等)。
(4)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5)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
4.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统一实行网上审核,从2020年12月7日开始,截至12月24日24时不再受理,审核工作截至12月25日18时结束。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后,工作人员在2天内完成审核。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5日24时。初级资格报考人员上传完照片可直接缴费;高级资格报考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缴费。
考生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根据系统提示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上一年度已经参加过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跨省考生除外),登录报名系统后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出具纸质票据。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初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高级资格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100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1年5月5日至14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关于考生信息更正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时原则上由本人填写,务必认真细致,确保准确无误。如果发现错误,请及时更正。有关更正时限和要求如下:
1.缴费前发现信息错误的,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自行更正处理,高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可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更正处理。
2.缴费后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发现信息错误的,所有报考人员都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更正处理。2021年4月16日以后不再受理考生信息更正申请。
3.报考地区选择错误的,不予更正,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注销重新报名,但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六、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我市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根据自愿原则,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订购相关考试教材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七、考试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八、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6月15日前公布,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21年6月22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财政部门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
九、证书发放
(一)初级资格
凡参加我市2021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考前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根据南通市财政局官方网站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各县(市)、区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在发放证书时,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1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近期社保缴费明细单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高级资格
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十、政策咨询
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报名政策咨询以及考生疑问答复,无法答复的,应做好受理工作,集中向上级考试管理机构反映,上级考试管理机构反馈后及时回复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或搪塞。
(一)高级资格考试网上审核咨询电话:0513-85594127,0513-85594128。
(二)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点咨询电话
报名点 | 咨询电话 |
市区 | 0513-85594127、0513-85594128 |
海安市 | 0513-88859836 |
如皋市 | 0513-87623882 |
如东县 | 0513-84512630 |
通州区 | 0513-86524089 |
海门区 | 0513-82212367 |
启东市 | 0513-83349122 |
十一、其他事项
1.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2.参加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无有效身份证件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参加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4.考生应通过各级财政部门的官方网站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谨防上当受骗。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报名地会计管理部门。
南通市财政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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