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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2022年初级会计报名简章公布,其中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00:00至1月23日23:59,以下为具体详情:
周口市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及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2021〕2号)精神,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2022年5月举行。现就我市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五)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我省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填写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4.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个人照片应面部清晰、亮度适中。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二)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
1.(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00:00至1月23日23:59。(2)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月10日8:00至1月24日12:00。(3)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月11日8:00至1月24日14:00。(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2日00:00至5月6日23:59。
2.2022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参加全国集中网上评卷。
3.2022年6月15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初级资格考试成绩。
(三)我省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全省统一。2022年1月24日前,周口市会计考办完成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统一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
(四)考试结束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将对初级资格考试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特别是对“同对同错率”较高的试卷由专家进行甄别、判定,确认为雷同卷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周口市会计考办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本辖区雷同试卷的处理情况通知到考生本人。
(五)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周口市会计考办可向主动提出需求的考生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同时完成本考区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
咨询电话:0394-8319523;0394-8319206;0394-8319522。
周口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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