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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管理的通知》(财会考〔2016〕5号)要求,现就领取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1日—10月31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17:00
领取地点: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财政局窗口(逾期到市政务中心南四楼,市财政局会计局427室领取)
二、领证人员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的资格条件审查材料为: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归档.
三、资格条件审查有关规定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一经查实,取消证书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和评审;对审查不严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电话:0550-2180105(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
0550-3216510,3216511(政务中心南四楼市财政局会计局427室)。
市会计考办
2016年9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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