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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
各区、县、市直、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科:
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从即日起准备发放,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参加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准考证号前五位为21809)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1张1寸照片,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原市人事局六楼)交办证材料。发证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须交单位(在校生交给学校),由单位(学校)存入考生档案。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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