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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晋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补审通知
参加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在2016年12月26日至12月30日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本人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补审,过时不候,补审期间仍未递交资料将视同本人放弃资格证书,日后不再予以办理。
一、未审查人员
许婷 王舵 王敏 吴耀欣 崔喜凤 张芷源 于晋静
杨索 郑育芳 杨伟艺 郭娟娟 邵杨莉 燕洁宁
二、补审时间
2017年2月17日—2月22日(公休日除外)
三、报送地点
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西侧大厅
四、报送材料
1、“201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后附,自行下载填写),单位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粘贴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两寸照片。(原件)
2、“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3、准考证(2015年、2016年,原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6、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7、2011—2016年度继续教育情况(会计之星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地址:)
8、另外再提供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两寸照片1张,照片必须清晰、背景无杂乱。
五、报送地点
晋城市迎宾街328号财政局会计服务中心西侧大厅
六、联系电话
0356-2065627、2062627。
晋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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