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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公告

来源: 东莞市财政局 编辑:王铭毓 2020/10/20 14:40:18 字体:

东莞市财政局公布了关于东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公告,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以下为通知详情:


关于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公告

各考生:

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0〕17号)、《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我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20〕14号)规定,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30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因今年考生通过率较高,全市约有11000多人通过考试,为减少考生轮候时间及降低防疫风险,建议考生提前预约办理时段,并尽量安排在10月23日前完成资料提交工作,避免因补充资料超过复核时限的情况出现。

三、复核地点

详见《广东省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东莞考区)复核现场受理一览表》(附件)。

四、复核资料

(一)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补打)。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五、注意事项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逾期未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关于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公告.doc

东莞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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