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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3]123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3]19号)通知,今年初、中、高级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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