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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2014年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公告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生:
2014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一、国家级合格标准:
经济法基础60分、初级会计实务60分。
二、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
经济法基础51分、初级会计实务51分。
三、成绩合格者领取合格证书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本网站。
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4年12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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