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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4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丽人社〔2015〕3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注册税务师、质量和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4〕87号),2014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丽水市参加2014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278人,现予公布(名单附后)。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
附件:2014年度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丽水市)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5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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