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关于发放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省考试中心已开始发放,对在我市报考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事宜通知如下:
1、考试合格人员需提交的办证材料:准考证、身份证、一张二寸照片(照片正面注姓名)。
2、办理地点:佳木斯市长安路技师学院实训楼B区501室。
3、发证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454-8550957
说明: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推荐栏目:初级会计职称试题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