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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会计人员来说,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都是非常重要的环节,那么什么人需要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及继续教育呢?继续教育有什么要求?下面一起来看官方解答:
北京市财政局答复意见如下↓↓↓
目前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是针对会计人员的,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属于会计人员。根据会计法要求,会计人员每年都要完成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您现在如果属于以上会计人员,就需要做继续教育。如果不是就不需要做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教育。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出纳;稽核;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综上,如果您是持有会计证书或者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均需要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习是对我们会计知识的一种更新和积累,在日常会计工作中也会有很大的帮助;并且如果想要报考更高级别的会计证书,有可能报考条件中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所以建议以上会计人员要及时按要求继续教育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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