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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202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安排公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8日,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需要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后方可进行报名,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
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将于5月份举行。根据省财政厅会计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4日至28日。报名统一在2月28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2月28日18:00截止。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30号)的相关规定,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在湖北考区报考高级资格考试时视为取得会计师职称。
三、报考事项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在报名前应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在“湖北会计之窗”的“会计人员信息管理”栏目中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后方可进行报名。
(一)报名地点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准备。报名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数字登记照片。照片文件格式、大小等应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照片应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数字照,照片必须清晰完整。照片需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使用的照片。因此,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2.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在计算机上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进入报名系统。
3.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照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在岗在职报考人员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县(市)、区。
4.资格审核。2023年度初、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不集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持考试成绩单、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成绩并不予发证。
5.网上缴费。考生报名成功后,通过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
五、报名要求
1、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办理退考;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因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和上传照片的质量影响考试、成绩及证书的,会计考试管理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登录网页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时,方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及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所填报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2、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六、各报名点电话及地址
市直 0719-8671937 河北路27号
张湾区 0719-8113550朝阳北路9号
茅箭区 0719-8789401武当路71号
经开区 0719-8319513 白浪中路88号
武当山特区 0719-5662090武当山特区永乐路16号
丹江口市 0719-5206198丹江口市北京路1号
郧阳区 0719-7222912城关镇金沙路18号
郧西县 0719-6222028郧西大道11号
竹山县 0719-4225165城关镇人民路90号
竹溪县 0719-2723874城关镇宾馆路69号
房 县 0719-3224399城关镇吉甫路6号
十堰市会计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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