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云南昆明2024年及以往年度初级会计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知

来源: 昆明市财政局 编辑:糖 2024/06/27 11:56:48 字体:

云南昆明2024年及以往年度初级会计合格人员资格审核通知公布,

关于2024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以往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发布情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财政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安排和部署,昆明市2024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7月16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的工作日提交资格审核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核资料将无法正常办理证书,只能按照证书补申领程序办理证书且办理周期较长。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4年度初级会计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操作流程如下:

(一)初级会计资格审核流程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申领页面。

3.申请人填写证书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请申请人主动适时关注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提交资料,请于审核时间内及时补充提交。

4.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计考办)将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审批。

5.初级会计资格证书到达我市后,市会计考办将证书分类整理分发至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资格证书由报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发放。

6.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请关注昆明市财政局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按要求领取资格证书。

7.上传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

(2)高中及以上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

(3)证书申请表内其他信息内容要求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二)2021-2023年成绩合格人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申领

在2024年6月25日至7月16日资格审核期间,2021年至2023年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申请证书补申领。流程可参照对应年度初、中级资格审核流程,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等待审核,请申请人主动适时关注审核结果。如需补充提交资料,请于审核时间内及时补充提交。

(三)2020年及以前年度成绩合格人员证书补申领

2020及以前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初、中级会计资格审核的成绩合格人员,请按申领证书级别相关材料要求,向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提交相关证书补申领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申请人须对上传以及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利用虚假材料取得的证书无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三、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初级会计资格审核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向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财政部门咨询相关事宜,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五华区财政局:0871-63637345;

盘龙区财政局:0871-63146214;

西山区财政局:0871-68238315;

官渡区财政局:0871-67189605;

呈贡区财政局:0871-67479930;

晋宁区财政局:0871-67892337;

东川区财政局:0871-62123944;

富民县财政局:0871-68811341;

禄劝县财政局:0871-68911030;

嵩明县财政局:0871-67921563;

宜良县财政局:0871-67595752;

石林县财政局:0871-67791765;

寻甸县财政局:0871-62662571;

安宁市财政局:0871-68697413。

如考生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的咨询回复有疑义,可拨打0871-64108603、64103330联系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昆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