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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年度会计初级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5年度会计初级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的,需代领人持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2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于2015年11月11日开始(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公休日不办公),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23号窗口办理证书领取事宜。
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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