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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及考生:
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考函〔2015〕4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
根据通知要求,市南区考生材料集中办理时间为2015年10月12至10月16日,地点为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延安三路105号5号窗口,电话:0532-66776879),材料要求以上述通知为准,《专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单位意见处加盖单位公章,带电子版汇总表。
附件:《关于办理2015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南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公共服务科
2015年9月30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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