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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和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位考生:一、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即日起可通过登录()网页,点击“2018年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初级)”进行成绩查询。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57号)规定,2018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
三、初级资格考试为全客观化试题,由财政部统一评分,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中“浙江省人事考试成绩查对规定”关于“成绩查对可以查纸质试卷人工评阅中有无漏评及计分、合分误差,不查主观题评卷宽严;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不查客观题读卡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的试卷”的规定,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全面实行无纸化考试,根据上述规定不得查分。对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的成绩查对,有关考生应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申请。
四、证书申领:考试合格人员可以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目申领,或登录()网站进行申领。具体申领时间详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通知。
2018.06.08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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