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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办理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办理,请考试合格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需填写),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2张)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中级合格人员还需携带毕业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级合格人员需携带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4年2月19日前(双休日除外)至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滁州市政务中心西楼829室。考生乘坐5、6、7、12路、K1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县市区考生请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
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2014年2月14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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