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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考区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信息采集说明
一、已经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采集的人员,在考试报名开始后无需重复上传资料,直接报考相应层级的考试科目。
二、未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采集的人员(包括以前曾在四川会计服务系统完成采集的人员),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注册并完成信息采集,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1.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若从事会计工作,采集范围应选择第一类: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2.初级资格考试人员若未从事过会计工作(含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采集范围应选择第三类:暂未工作但拟报名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
3.中级资格考试人员若从事会计工作,采集范围应选择第一类: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若未从事会计工作应选择第四类:暂未工作但具有博士学位拟报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或第五类:不符合(一)至(四)项采集范围,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拟报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因中级资格考试安排在9月,请进行错峰采集。
4.高级资格考试人员采集范围应选择第一类: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3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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