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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A公司2010年建造办公楼领用外购原材料10000元,原材料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为1700元;因自然灾害毁损原材料一批,其实际成本20000元,经确认损失材料的增值税3400元。则A公司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金额为( )元。
A、680
B、1020
C、1700
D、510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办公楼属于非应税项目,建造办公楼领用外购原材料,原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因此A公司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的金额为1700元。
因自然灾害毁损的存货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不需要做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经济法基础》(2013-08-09)
正保会计网校
201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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