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来看一下今天有关经济法基础中票据权利的练习吧!
单选题
下列情况下取得的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
A.甲单位依法接受出票人乙签发的票据
B.丙单位和丁单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下,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
C.李某因为税收原因无偿取得的票据
D.张某把自己欺诈竞争对手取得的票据无偿赠与知情的王某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上述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取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
【知识点扩充】
票据权利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注意】付款请求权是第一顺序权利,追索权是第二顺序权利。
构成我们学习最大障碍的是已知的东西,而不是未知的东西。我们要保证我们已知的东西是正确的,要知道纠正我们一个错误的观念,比灌输一个未知的观念要难得多!你知道什么是票据权利吗?不知道的话,就赶紧通过上面的习题来了解一下吧!
下一篇: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