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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银行汇票」多选题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的事项有( )。
A.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
B.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
C.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大小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
D.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收款人受理银行汇票时,应审查下列事项:(1)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是否齐全、汇票号码和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2)收款人是否确为本单位或本人;(3)银行汇票是否在提示付款期限内;(4)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5)出票人签章是否符合规定,大小写出票金额是否一致;(6)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更改的其他记载事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
【知识点扩充】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3.银行汇票的结算
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低于出票金额的,其多余金额由出票银行退交申请人。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一经填写不得更改,更改实际结算金额的银行汇票无效。
4.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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